据新华社沈阳5月31日电 一起教育系统结伙贪污案日前由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,抚顺市第六中学校长叶烈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,副校长王延斌、校总务处主任陈振民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,校党支部书记王学忠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,以上4人均被开除党籍。
经查,1996年经上级批准,以抚顺六中为依托,成立了抚顺市私立新华高级中学。几年来,这所学校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之外,陆续招收了大量计划内、计划外自费生和共建生,向学生每人每年收取2000元到16000元不等的学费。
按照规定,这些收费应全部上缴,由市财政按计划和需要再分配给学校一定资金作为教育经费,但是抚顺六中校领导没有按规定办理,而是采取多招收学生少上报数字的办法,截留招生收费,并利用小金库的形式将资金隐匿,其中一部分被他们个人私分。
从1996年9月至1998年8月期间,叶烈等人多次预谋,并伙同校财会人员和保管人员私分帐外款,共涉及金额近百万元。其中叶烈贪污、受贿36万元,王延斌和陈振民分别贪污15万元,王学忠贪污3.5万元。